2017年民族文化宫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6人公告
2017年民族文化宫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6人公告
民族文化宫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文化事业单位。现内设展览馆、中国民族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国家民族画院等部门。主要职责是: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展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成就,以及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开展民族文化活动,承办国(境)外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展演活动;承办国家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国家民委对我宫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现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具体见附件:民族文化宫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民族工作。
(三)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本科生不大于24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大于27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 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五) 高校毕业生接收范围仅限于2017年应届统招统分全日制毕业生,不再延及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等类型的毕业生不予接收。
三、事业单位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请应聘者填写民族文化宫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格式命名,并作为邮件主题,发送到邮箱mzwhgrsc@163.com。
4.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民族文化宫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并以PDF形式发到报名电子邮箱。
懂少数民族语言者,请本人对所掌握的少数民族语言语种、熟悉程度进行详细说明。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三)组织笔试、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党委审议,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在国家民委网站、民族文化宫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履行报批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事业单位相关待遇说明
(一)享受国家及我宫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民族文化宫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31
电子邮箱:mzwhgrsc@163.com
联系电话:010-83195553,010-8319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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