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资格复审公告
2020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公示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北京四中院资格复审工作将于2020年2月4日上午10时于本院进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学生证、司法考试、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获奖励证书原件。对于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
注:
1、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2、请考生按照电话通知的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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