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公务员考试丰台区资格复审公告
2020年北京公务员考试丰台区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北京市丰台区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现将丰台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范围为: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且按照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2月3日—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以招考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三、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原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一号。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工作于2020年2月4日下午5:00结束,请考生务必在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
2、2020年2月4日下午5:00之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
3、明确表示放弃报考职位面试的。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考生本人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
2、网上打印的成绩单1份(考生本人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学历、学位等)原件及复印件。
5、对于报考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除上述(1)—(4)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说明。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除上述(1)—(4)所规定的材料外,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护照、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对于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报考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除上述(1)—(4)所规定的材料外,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除上述(1)—(4)项规定的材料外,考生还需持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记录满24个月);考生为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者,还需提供所服务的社区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对于基层工作经历要求“无限制”的职位,除上述(1)—(4)所规定的材料外,考生还需参考上述(5)、(6)条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有工作经历的考生也需提供(6)条所要求材料。
8、对于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除上述(1)—(5)所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和学校盖章的《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
9、对于报考残疾人职位的考生,须对照招考职位条件,携带《残疾人证》等有关材料。对于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有困难的残疾人考生,可采用他人代理的方式参加审查。
(三)资格复审当天考生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必需真实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考信息不符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中共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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