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北京海淀区花园路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0北京海淀区花园路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北京海淀区花园路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和海淀区2020年社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辖区社区建设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立足花园路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状,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京民基发〔2011〕586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配置办法的通知》(海社办发[2014]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海淀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海办发〔2018〕13号)以及《关于认真做好海淀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海办发〔2018〕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花园路街道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经研究决定,花园路街道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含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及社区服务站人员)20人。
二、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6.党务专职工作者负责组织支部“三会一课”、党员服务与管理、开展区域化党建等工作。
三、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5日之后出生);
6.获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中共党员或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5日之后出生);
7.居住在本街道辖区内及附近、具有社区工作经验、获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中共正式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均可优先考虑。其中,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需提供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且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费及自主创业基金的书面证明;
8.报考人员需符合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
四、招考程序
1.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7日在公招网发布公告。2020年5月18日9:00至2020年5月27日17:00在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以笔试通知公告为准。
报考网址:公招网(www.gongzhao.net)。
工作日技术咨询电话:68771317、68771303、68771319。
工作日政策咨询电话:62016184。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20年6月4日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登陆公招网(www. gongzhao.net)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社区工作者笔试时间暂定为 2020年6月13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具体时间地点以正式笔试通知为准),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暂定于2020年6月23日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合格的考生到海淀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成绩通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需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花园路街道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详见笔试成绩通知);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考生需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一张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8)获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中共党员需要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信》;
(10) 40周岁以上的考生需提供社保所出具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11)随军家属需提供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且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费及自主创业基金的书面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政审及体检
花园路街道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取消体检资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5.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w.gongzhao.net)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花园路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花园路街道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2018年修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有关规定执行。
六、需说明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2.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当天严格落实北京疫情防控要求,查询个人近14天行程,查询个人“健康宝”和当天体温,如若不符合要求,立即劝返,取消资格。
3.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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