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0年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46人。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5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所属11家事业单位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4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创新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北京生源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基本要求: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
(三)非北京生源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基本要求:须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条件。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除外),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
2.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年龄不超过27岁,即1993年1月1日及后出以生,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岁,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2020年进京审批、落户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计算方式: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即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从业资格证书的,须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则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要求》。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请登录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系统(http://zhaopin.caservice.c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首次登录招聘系统的考生,须先“注册新用户”。成功登录系统后,再填报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相关材料。
2.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考生可在2020年9月14日9:00至2020年9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招聘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本人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考生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请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注意随时登陆招聘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二)考试与现场资格复审
此次招聘分为医护类岗位和非医护类岗位。
1.通过资格初审的医护类岗位考生首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还须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参加面试。
2.通过资格初审的非医护类岗位考生,须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根据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可按照笔试成绩(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详见招聘系统的通知公告。此次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如下材料:
(1)《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系统打印,须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5)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登录招聘系统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
医护类岗位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的综合成绩。
非医护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原则上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最终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三)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原则上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须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政审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官网公布的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三)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考生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 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等相关安排及通知、公告将在招聘系统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具体详见附件;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10-61137688,4000121860,企业QQ:800048345。
附件: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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