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资格复审公告
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现将我单位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月27日至1月29日。
二、资格复审方式
采取线上审查的形式进行。所有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bjjtzfzd@126.com或发送微信(微信号18811678262,添加微信时注明报名序号+姓名)。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电子版照片: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位电子认证报告。通过司法考试的,须提供有关资格证明;
4.基层工作经历、年限以及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有关材料证明(包括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
5.下载并如实填写《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表》(附件1);
6.1张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电子版证件照;
7.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
2.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以照片(JPG)或扫描文件(PDF)形式提交,对于资格复审时暂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需在承诺书(附件2)中明确;
3.资格复审材料应清晰可鉴(照片不小于200K),每份材料名称与内容要对应,按已发公告要求的材料顺序排序(序号+材料名称,如:1.1报名表、1. 2成绩通知书、2.1身份证、2.2户口本首页、2.3户口本本人页、3.1学历证书……5.1资格复审表、6.1电子版证件照、7.1承诺书);
4.所有材料放至同一文件夹,文件夹以“报名序号+姓名”命名,并生成压缩文件夹,为确保网上传输信息安全,考生需对资格复审文件设置压缩密码(密码设置为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
5.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6.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3)。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7.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联 系 人 :宋老师 联系电话: 68365259
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
2021年01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jtw.beijing.gov.cn/zfzd/xxgk/ggl_2800/202101/t20210127_2234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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