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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2012年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3-07-22 00:07:20 字号: | | 【 打印 】


门头沟区2012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

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全区公开社区工作者招考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所需携带的材料:①报名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变更页、本人页、变更页);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时间:6月22日(星期五) 8:00至15:00,中午不休息。

3.资格复审地点:门头沟区委党校200教室或300教室(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4号)。乘车路线:乘336、370、383、959、977、992、890、运通101路于新桥大街站下车北行20米路东,“大云制冷”路口东行100米。

4.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到所报考单位复审台处进行资格复审。

5.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注:因资格复审地点未设置停车位,特在此提醒各位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驾驶私家车前往,敬请谅解。

联 系 人:赵霞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联系电话:(010)69823774

 

         

                                                    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欢迎加入社区工作者交流群:222474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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