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2012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管委”)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担负天安门地区公共设施维护、天管委机关后勤保障及地区信息化服务等任务。因工作需要,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1)
二、应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热爱天管委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与招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4日至5月4日。
2、报名地点: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人事处,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305室、230室。电话:010-65118705、010-65118631.
参加报名者请认真填写《招考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素质的技术职称证书、个人作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考试安排
根据招考岗位及要求和应考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的内容为招考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参加笔试者请携带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准考证。
2、面试。面试考核侧重于与应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人员,组织考察、体检和公示。
五、有关要求
1、每位参考人员只能报选一个岗位。
2、笔试时须携带的有关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型打印或复印。
3、应考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
1、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2012年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doc
2、《招考人员报名表》.doc
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