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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6 08:04:02 字号: | | 【 打印 】

北京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受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具体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及地价评审的技术性、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2012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

(一)职位名称:土地利用事务管理职位;

(二)招聘人数:3人;

(三)工作内容:从事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及地价评审的审核、监管、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

二、公开招聘的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有相应的社会实践经历;

3、身心健康。

(二)岗位条件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土地资源管理、人文地理学、法学专业。熟悉房地产相关政策,具备良好的课题研究、宏观把控、沟通协调、公文写作能力。

三、公开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招网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公开报名。时间从2012年4月6日9:00开始,至4月16日17:00结束。报名人员通过公招网    (www.gongzhao.net)进行统一报名。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10-57803853、010-57803854;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10-64409730,010-64409740;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9:00—11:00;14:00—17:00。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在公招网上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登录公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按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在公招网发布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的考生准考证号及面试通知。

5、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有并列,按得分排名顺延。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在校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复审。

6、面试。统一发布面试通知。

7、体检。通过面试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8、考察。对拟录用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等进行考察了解。

9、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公招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10、聘用。按国家及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相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满经考核胜任的,予以正式聘用;不胜任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请报考人员随时登陆公招网查询具体时间安排。

2、薪酬待遇、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

3、考生提供信息如有任何不实之处都有可能成为衡量考生诚信与否的标准,诚信指标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附件: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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