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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2012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6 16:04:00 字号: | | 【 打印 】

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管委”)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担负天安门地区公共设施维护、天管委机关后勤保障及地区信息化服务等任务。因工作需要,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1)

二、应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热爱天管委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与招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12年3月30日至4月10日。 

2、报名地点: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人事处,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305室。电话:65118705. 

参加报名者请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技术职称证书、个人作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考试安排 

根据招考岗位及要求和应考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的内容为招考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参加笔试者请携带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准考证。 

2、面试。面试考核侧重于与应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人员,组织考察、体检和公示。 

五、有关要求 

1、每位参考人员只能报选一个岗位。 

2、笔试时须携带的有关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型打印或复印。 

3、应考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

1、《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2012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doc
 

2、《招考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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