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招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调剂公告
为做好面向医疗机构专场招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工作,按照《面向医疗机构专场招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现将调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首批参加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可参加调剂。
首批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及调剂职位表,于2011年12月30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bjpta.gov.cn)和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jp.gov.cn、www.bjld.gov.cn)统一公布。
二、调剂报名时间
2012年1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调剂报名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2层报告厅。地址:北京市西客站南路168号(丰台区政府丽泽办公区)。
四、注意事项
(一)调剂报名当天须携带的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考生本人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并签字);
2.网上打印的成绩单1份(考生本人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5.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学历、学位等)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证明。
(二)现场调剂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考信息不符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调剂职位。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北京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