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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笔试通知

2013-08-08 16:01:29 字号: | | 【 打印 】

为有效做好昌平区201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笔试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笔试安排

 

考试组织部门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注意事项

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20日(周六)

上午9:00-11:00

昌平区人事考试中心

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

见考场规则


二、参加管理岗位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考场规则

1、在考试前20分钟,凭身份证签字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考试时间为2011年8月20日上午9点至11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小时以后,考生可提前交卷、退场。

3、应考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能是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5、试卷发放后,应考人员必须首先在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有关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指定位置作答,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其他答题材料。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附件:

管理岗位笔试人员名单.doc
 

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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