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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12-08 00:31:11 字号: | | 【 打印 】

北京市方志馆筹备处和北京年鉴社是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全额拨款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职责

北京市方志馆筹备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北京市方志馆开馆筹备和运行管理;负责地方志网站和地情资料库的建设与维护;征集地方志类图书和地情资料,并进行编目和保管;开展北京地情研究和地情丛书编纂。

北京年鉴社主要职责为:负责《北京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组织本市年鉴的学术交流。

二、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4、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符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健康标准。

三、招考人数

北京市方志馆筹备处:4名

北京年鉴社:2名

具体见附件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者于2010年10月30日前将相关职位报名表(见附件, 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照片”栏内,填写内容不超过该表设定的A4纸大小)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mishuchu@bjdfz.gov.cn。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

(1)经初审合格,即通知复审,并将复审名单、时间于2010年  11月3日在北京市地方志网站(www.bjdfz.gov.cn)公布。

(2)复审时需携带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考生为集体户口的,需携带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口所在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个人作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的材料,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劳动合同、工作证等)。

资格复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联合国际大厦乙段1305。

(3)复审合格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于2010年11月15日在北京市地方志网站(www.bjdfz.gov.cn)公布。 

(二)考试、考察安排

根据职位要求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考职位人数与应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5以上,方可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87665765  联系人:王美扬  陈明

 

附件1北京市方志馆公开招考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1北京市方志馆公开招考人员职位表.doc (32.00 KB)

 

 

附件2北京年鉴社公开招考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北京年鉴社公开招考人员职位表.doc (30.00 KB)

 

 

附件3北京市方志馆公开招考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北京市方志馆公开招考人员报名表.doc (41.00 KB)

 

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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