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平谷区教委事业单位招聘5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年事业单位辅导简章【面授】【网络】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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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平谷区编委会和区人力社保局批准,平谷区教委将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单位岗位53个。中学教师9人,小学教师21人,幼儿教师11人,音乐教师(歌舞团)12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4.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
5.各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平谷区教委人事科111房间(平谷大街9号)。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年龄计算方法为2013年减去出生年。
(3)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应聘人员个人求职简历;
(2)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校级就业指导中心章)、成绩单(加盖校级教务部门章)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和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5)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7)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
(8)报名表(从平谷区教育委员会网站下载填写并打印,资格审查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贴好照片,也可以将电子版先上传到报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