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北京市平谷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平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平人社发〔2011〕120号)文件精神,结合平谷区事业单位实际需求,计划于2013年4月至6月统一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涉及平谷区29个事业单位的44个岗位(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区直事业单位须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应聘乡镇所属事业单位须具有平谷区城镇居民户口;
4、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3年4月22日起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和平谷人才信息网(http://www.bjpgrc.com)同时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5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考生下载《报名表》(附件3),填好并发送到所报单位的电子邮箱(各单位报名邮箱及电话详见附件2),发送后注意查收回复信息,如果没有收到回复邮件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年龄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5、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在平谷区内报考。
6、考生于5月22、23日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代领人身份证及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各单位地址详见附件2)。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能力测验(管理岗)》科目是针对申报事业单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的人员,主要考察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基本能力以综合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四项能力为考察重点。
《公共基础能力测验(工勤岗)》科目是针对申报事业单位工勤岗的人员,主要考察其综合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能力等基本能力。
(3)笔试形式:《公共基础能力测验(管理岗)》科目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客观题部分须在机读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须在答题纸上作答。
《公共基础能力测验(工勤岗)》科目采用全客观题形式,考生须在机读卡上作答
(4)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 考生可登陆平谷人才信息网(http://www.bjpgrc.com)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平谷人才信息网(http://www.bjpgrc.com)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到平谷人才信息网(http://www.bjpgrc.com)查询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等内容。
1、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3、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须由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4、由于资格审查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时,拟招聘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天考官组面试所有考生的平均成绩,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5)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平谷人才信息网(http://www.bjpgrc.com)查询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6)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组织专业考试的,笔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和面试各占25%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四)考核、体检
1、根据考试结果,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
3、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北京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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