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年事业单位辅导简章【面授】【网络】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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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中关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和201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具体承担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科技产业促进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承担高科技产业促进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为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组织开展产学研用创新协作和交流交往活动。
(二)中关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
承担搭建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综合服务平台工作,承担信息收集、项目推介和对接、项目跟踪服务等工作。
(三)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促进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中关村分中心)
具体承担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联系和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创业,为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人才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年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截止时间以2013年5月1日计算)。
(五)应届毕业生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岁(即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招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以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学位为准),具有国家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如为非北京生源,须具备户口进京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2名。
中关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1名。
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促进中心4名。
具体岗位及任职条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