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大剧院招聘专业技术及一般管理人员公告
2013年事业单位网络课程辅导简章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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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剧院是经中央编委批准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五年来,国家大剧院做到了三个面向——面向观众,面向市场,面向世界,形成了巨大的艺术感染力,超强的艺术资源整合力,高能的文化产业导向与辐射力,成为中国当代文化艺术的重要代表、国际大剧院阵线的重要一员和世界演出艺术版图上一个重要圆点,成为推动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引擎和促进我国表演艺术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国家大剧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和一般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类别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编号 演出经营管理类(8人) 音乐项目主管 1 101 歌剧助理导演 1 109-1 钢琴艺术指导 1 109-2 角色演员 2 109-4 剧目舞台监督 1 109-5 会员主管 1 118 合唱团行政主管 1 121 舞台技术管理类(4人) 助理灯光设计 1 203-1 多媒体操作主管 1 203-2 舞美服装主管 1 205-2 舞美化妆主管 1 205-3 艺术教育交流类(1人) 艺术教育主管 1 301 艺术媒介宣传类(2人) 文案策划主管(音乐) 1 501 平面设计高级主管 1 507 筹资类(1人) 筹资主管(公关策划) 1 701 行政管理类(1人) 宣传纪检主管 1 1007
一、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国国籍;北京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或接收应届毕业生条件;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3. 具有大学本科(个别职位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专业条件要求。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经审核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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