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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教育学院招聘公告

2013-06-11 16:04:57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事业单位网络课程辅导简章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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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成立于1953年,是北京市教委直管的成人高等师范院校,主要承担北京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师与管理干部的本、专科学历教育及继续教育,同时负责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公开招聘信息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2、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善于与人交往,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身心健康

3、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非应届毕业生限北京户籍,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

4、应聘人员原则上与学院教职工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需求岗位及专业详见附件一《北京教育学院2013年招聘计划》。  

联系人:张竞  联系电话:010-82089140

邮箱:rsc9140@126.com。

三、招聘程序

1、接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

2、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3、用人部门、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

4、组织通过初审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5、对通过综合素质测试者进行面试考核(应聘教师岗位的,参加试讲);

6、对拟聘人员组织政审和体检;

7、将拟聘人员报学院审批;

8、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9、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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