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2012年上半年面向应届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需求实际,现将201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门头沟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应届生生源不限”岗位除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招聘岗位为面向2012年合同期满村官的,限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且截至招聘报名时仍在岗的2012年北京市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考。
8、招聘岗位为面向2011年复退军人的,限门头沟区2011年冬季城镇户口政府安置复退军人报考。
9、招聘岗位为面向201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限北京市201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10、非北京生源应届生报考“生源不限”岗位须符合进京要求。
二、具体安排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须通过门头沟人才网(http://www.bjmtgrc.com/)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2012年4月5日9:00至2012年4月9日9:00期间,登录门头沟人才网(http://www.bjmtgrc.com/)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用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打印报名表
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2012年4月11日9:00至17:00,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前楼二层会议室(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7号,乘336、370、383、941、959、960、977、992、运通101路于新桥大街站下车路西)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携带的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四或六级英语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2012年合同期满村官报考,须携带所在区县村官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打印准考证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门头沟人才网(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见报名系统内公告栏。
三、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笔试分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次进行(面向2011年复退军人和201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只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1、综合能力笔试时间:2012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登陆门头沟区人才网(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2、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2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二)面试
笔试后,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综合能力笔试成绩*50%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之和)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5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70%与面试成绩*30%之和。
注:综合能力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等成绩的公示和报名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体检、考察等具体安排见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内的公告栏。
咨询电话:010-6984.3949
附件:
2012年门头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表1至表8).rar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