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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12年公开招聘公证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8 16:01:56 字号: | | 【 打印 】

2012其他事业单位最新招聘公告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系北京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公证员队伍发展的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公证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及敬业精神。

3、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本科期间学习法律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方法

报考者请于3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七层北京市长安公证处(邮编100027)。

材料要求如下:

(一)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

(二)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自行准备的其它材料。

三、考试安排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65544482 010-65543888转8016

 

附件:

《2012年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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