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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调剂公告

2013-07-31 16:02:09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面向医疗机构专场招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未达到面试比例职位的调剂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生范围

未进入首批参加面试人选名单,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二、调剂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12年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调剂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

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高塔街53号,恒生市场对面)    公务员管理科(216室)


四、调剂职位

延庆县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职位


五、职位其他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前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后续的本科学历;

2.两年以上医疗相关工作经历;


六、申请调剂人员携带材料

1.报名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须在诚信声明中签字);

2.《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医疗机构专场招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考生须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5. 提供个人工作简历(须本人签署诚信声明)和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包括现工作单位(或存档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何时间段在何处就职)或相关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咨询电话:69103596,69143538

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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