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信访办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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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信访办所属3个事业单位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北京市信访信息中心、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拟公开招考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性质与职责
1.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是挂靠在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市政府处理非紧急救助事务承担辅助性职能。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受理本市非紧急救助事项,转办、交办、督办并协调重大非紧急救助事项的处置,协调和指导非紧急救助方面的相关工作;负责收集和整理非紧急救助事项反映的社情民意的社会动态,进行社情舆情的综合分析;负责解答公众的咨询,提供有关公共信息服务;负责电话接听人员的业务管理和监督以及培训等工作。该中心内设协调督办处、信息调研处、综合处。
2.北京市信访信息中心是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本机关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承担信访工作有关来信登记、转送、咨询以及信息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3.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是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信访矛盾和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动态性、预测性、前瞻性研究工作;承办信访工作方面的理论研讨、课题研究工作;承担信访方面信息、社会热点及舆情动态的收集、编辑、分析工作;联系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开展有关理论学术方面的研究。
二、招考职位
1.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 1名;
2.北京市信访信息中心 2名;
3.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 7名。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职位的规定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3.身心健康。
四、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1月12日之前(以寄出材料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指定地点,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公开招考”字样,谢绝快递、谢绝来访。材料要求如下:
1.填写《2011年北京市信访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要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户口本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现工作单位的工作证复印件。
邮寄地址:东城区正义路2号市信访办人事处
邮编:100744
注: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按照上述顺序左上角装订。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安排
市信访办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组织笔试、面试。笔试后,依据得分高低按1:5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计算,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考察、体检、公示,最终确定录用人选。请随时关注市信访办网站相关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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