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招聘公告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是由中国政府、法国政府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为促进地区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于1982年在北京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管理,是北京市唯一从事节能环保综合性工作和承担政府委托职能的专业机构。主要业务包括:全市能源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节能地方标准的调研、编制和课题研究;组织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开展节能环保产品、技术的评价和推广;开展行业能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调查,组织进行节能审计和节能监(检)测;组织实施政府委托的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的重点及示范工程;推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及清洁生产工作,促进本市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能源公共服务平台,组织能源政策宣传、知识普及、展览等活动;开展能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等工作。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节能环保工作的要求,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团队意识强,勤奋敬业;
4、具有全日制正规院校学历,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调查研究和文字写作能力;
6、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1、节能管理人员:1名
40岁以下;北京户籍;热能工程学、电气工程学、动力工程学、环境工程学或能源经济学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熟悉能源、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及经济管理工作,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会计:1名
40岁以下;北京户籍;财务会计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或大学学历且具有财务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机动车驾驶证。
3、出纳:1名
财务会计及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报名方法
报名者请填写《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于3月17日前以信函形式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东里甲2号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人事处(邮编100029)或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zhaopin@beec.gov.cn。
我单位将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具体事宜将在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网站进行公布(www.beec.gov.cn)。
三、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及北京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笔试、面试、体检名单均通过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联系人:李昕 咨询电话:(010)52052615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