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研究所2011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劳保所)是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所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我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并设有博士后工作分站。劳保所主要从事安全与环保领域的科研和产品研发工作,是该领域的重点科研机构。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的精神,结合我所发展战略和岗位需求情况,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四)有高度工作责任心和科研创新能力;
(五)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热爱科研工作,有开拓精神,能吃苦耐劳,诚实守信;有良好团队协作精神,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身体条件良好。
二、招聘岗位、任职要求
各岗位的任职要求、职位说明及招聘人数见附件:《2011年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方式、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有意应聘者可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论文发表情况等于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1月20日发至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人力资源部信箱bmilprsb@126.com(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或者寄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5号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511室人力资源部。邮编:100054 (来信封面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
(二)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阶段的应聘人员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尚未获取学历、学位证书者需出具盖有学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其他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我单位接受资格审查。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我单位将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和要求选择不同的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统一组织考核。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者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经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结合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和我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83534899
联系人:齐老师 杨老师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