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政府公共服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海淀区公共委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及时补充部分单位急需的职位空缺,根据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海淀区公共委系统实际,我委决定近期组织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概况
海淀区政府公共服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涉及23个单位的125个岗位,所有岗位均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四)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具有履行现职务、职称的业务能力。(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六)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时所需材料
(一)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
(二) 同一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三)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招考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现场报名
报考者于2010年10月28、29日9:00-11:00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各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在各单位人事科或办公室)。招考岗位形不成竞争的,主办单位有权决定调剂或取消该岗位。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
所有人员均须参加由区公共委统一安排的专业考试和面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根据专业考试和面试的成绩确定拟招聘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
区公共委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四)公示
各招考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办理聘用及调动手续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年龄计算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
海淀区政府公共服务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