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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丰台区教委事业单位招聘198教师公告

2013-07-07 08:04:22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事业单位辅导简章【面授】【网络】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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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定于4月19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师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北京市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四)具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6月30日);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具备以下相应的学历要求,专业对口:

1.中小学、职业成人学校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的前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统分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职业成人学校的前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统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前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统分中专及以上学历)

(七)应聘教师岗位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成教、职高专业课教师还应具有本专业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招聘具体条件见《2013年丰台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先从网上报名、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流程

1.网上提交《2013年丰台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于4月28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不得更改格式)发至邮箱ftjw2013gkzp@sohu.com。

2.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包括初审和复审两个部分,丰台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初审,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进行复审。

3.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资格审核地点:丰台区职工大学一楼大厅(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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