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2010年招录地方院校毕业生及村官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10年上半年公务员招考工作安排,4月12日市公安局对报考市公安局职位的进入面试人选比例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为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
4月12日一天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原警察学院马甸校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3号
三、考生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表、公务员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所有北京生源考生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与本人页)。
4. 201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截至目前所学全部学科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须校级教务部门盖章。
5.“村官”须提供本科以上学历(最终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人:李斌 徐冰
联系电话:85222381 85222382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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