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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长江航运公安局公务员注意事项

2013-06-09 12:13:52 字号: | | 【 打印 】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考简章中长江航运公安局职位信息,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二、考生报名时,针对长江航运公安局职位信息中“其他条件”栏的要求,“备注”栏中的各分局职位计划与说明,务必在报名信息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1、所申报职位的分局名称,

2、身高、左右裸眼视力(国家标准对数视力表值)。

三、考生个人信息要填写完整,“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须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应届毕业生应填写学习科目与成绩。兼职工作的经历,须注明“兼职”。

四、现身份为公务员的考生,须在备注栏里注明试用期是否已满。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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