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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航运公安局提示通知

2013-06-10 12:07:12 字号: | | 【 打印 】

报考长江航运公安局所属分局职位的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请注意如下事项:

1、个人基本信息的栏目要填写完整。

2、填写“学习经历”栏:时间要具体到月份,注明各个学习阶段所获学历和学位及学习形式;在职学习的经历,务必注明“在职学习”。填写“社会工作经历”栏:时间要具体到月份,并注明自己在每个工作阶段的岗位或身份;兼职工作的经历,务必注明“兼职”。

“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必须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

3、应届毕业生请填写学科成绩。

4、备注栏:注明本人身高、双眼裸视情况。本人档案现所在地和所在单位

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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