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文名师精析2013年公务员面试方法与原则
2013年各省公务员面试即将开始,硕文教育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资深专家就公务员面试中的通用方法与原则做出阐释。
1、审题法
结构化面试的最大特点,就在于每道测试题都有针对性地考查考生的某种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职位的匹配行等。
所以,考生见到题目后,第一反应就应是,首先判断清楚,问什么?怎么问?问此题的目的?明确此题的类型和要考的内容。然后,按照我们所讲的每一类型题目的答题模式,有针对性地思考、回答。
2、角度法
考生在面试时,一定要站在公务员的立场、角度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一般地说,可从下列几个角度来答题:一是普通公务员的角度,就是把自己虚拟成公务员身份,站在政府立场,从公务员角度去思考回答问题。二是进入假定身份角度,有时题目会给考生假定一个身份或角色。三是站在考官的角度。从某种意义上说,站在考官的角度也是假定身份的一种,但因为考官身份的特殊,所以,有必要强调一下。
3、结构法
所谓结构法,就是答题要有层次,不能从头到尾让人摸不着头脑,听得一头雾水。回答问题时不管是并列式,还是递进式,都要条理化,比如,第一第二第三,首先其次再次最后,一是二是三是,力求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力求有条理,有很强的逻辑性。或许,考官一时走神,根本就没听你答题的内容,但据此,也可以给高分。
4、联系法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考生在面试时碰到的题有的是练习过的,有的是生疏的,还有的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一时语塞、卡壳是常有的事。碰到这类题目,要紧紧把握两个要点:一是联系我们培训时所讲的答题模式,一是联系我们个人的学习和生活、联系社会,这样就不会无话可说,也会说的有条有理、像模像样。
5、提升法
同样的题目,同样的模式回答,大家水平都差不多,分数也分不出高下。这个时候要旁征博引,联系现实,使自己的回答比别人高一点、深一点、广一点,考生和考生的差别立即分别出来了。比如,可以引用理论作支撑,恰当引用观点,或者好的歌词、广告词、流行语等。
面试原则
我们在讲每类题型时都会有对应的回答模式,毫无疑问,这些模式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产物,有一些基本的原则作为指导,特殊就在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一些完全陌生的题目走到我们眼前,把握这些基本的原则,对提高面试水平,也是有很大帮助的。
1、实事求是原则
回答问题时坚持有一是一,有二是二,客观真实,令人信服,不要说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话、都感觉恶心说不出口的话。我们要求,要适当提升,扬长避短,但反对胡编乱造,弄巧成拙。
2、全面系统原则
坚持辩证法,一分为二地看问题,要冷静客观,不能偏激,走极端。言辞不要绝对化,少用或不用“最好”“最优”“非常|”“绝对”等词,任何事物都是有利有弊的,真理在跨出它存在的条件一步,就会成为谬论。要看事物的两面性,正反两方面都要说。这句话适用于两难类、矛盾类题目。
所谓系统,也是要求我们回答问题时要全面,有全局观、大局观,多做换位思考,多站在领导和对方角度来看。有些事,在局部看是对的,但放在更大范围内就是错的,反之也是这样。正如一个故事说的:一个人拿单位的钱是贪污,几个人拿单位的钱是私设“小金库”,大家都拿单位的钱就是“集体福利”。这个要求,适用于处理个人与组织、下级与上级、全局与局部、部门同事之间的关系处理上。
3、轻重缓急原则
有些事情看来是不能调和的,难以同步同期完成的。但是当我们把这些事情按照重要性和紧急程度来划分一下,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什么时候该做什么,就很容易分别了。这个原则,适用于处理公与私、工作学习家务发生矛盾时,或者几个突发事件需要同时处理的情况下,排出顺序后,就可以做出选择了。
4、科学表态原则
在面试时,很多情况下,都需要作为考生的准公务员进行表态,有时,为了结构的需要和答题的完整,我们也要求大家表态。要把握准公务员的角色,站在题目给定的角度进行表态。这个原则适用于社会现象题,尤其是消极、腐败类现象问题,一些社会热点类、观点类题目都会用到。
其实,面试时有很多这样的基本原则。比如,处理人际关系类问题时,要多作自我批评。回答压力类、人际类、情景类试题时,要和领导多请示汇报,和同事多交流沟通。在不顺利情况下认识分析解决问题,要用到扬弃的原则,就是改进不足,发扬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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