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季度重庆市奉节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70名公告
摘要:重庆市奉节县2015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70名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综合基础知识》,考生可参考2015年重庆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为加强我县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70名。其中,高中42名(含中职6名)、初中2名、小学15名、幼儿园8名、特殊教育学校3名。招聘中各环节出现的指标空缺,均不予递补。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奉节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应届研究生)。
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在2015年1月3日前解除相关服务协议的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2015年1月3日前属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品德记录,自愿从事教育工作。
2.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聘用体检标准。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4.在校期间无处分、专业科目无补考。
5.毕业时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教中心专业课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获取时间可放宽到2015年12月底)。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根据自愿,在以下报名点现场报名:
2015年1月4日9:30—12:00三峡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5年1月5日9:00—12:00长江师院招生就业处
2015年1月6日9:00—12:00西华师大招生就业处
2015年1月7日9:00—12:00重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五楼
特别提醒:符合报考条件的非上述报名点的其他高校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手续
1.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2015年度毕业的证明、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考试成绩单、学校政教部门出具的在校期间无处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领取)一份。填表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50元。
4.报考者于报名当日20:00前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gzbm@qq.com。
五、笔试
(一)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特殊紧缺岗位不得低于1:2。因比例不符合要求被取消或递减的岗位于1月8日上午12:00前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二)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于2015年1月9日15:00-17:30在巴蜀中学鲁能校区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号后四位号码(2015年1月9日上午9:00后可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见现场指示牌,愈期作弃权处理。
(三)笔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上午9:00;地点:巴蜀中学鲁能校区。
(四)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4年下半年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总分10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共30分,《综合基础知识》70分。
(五)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1月10日20:00前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报考体育、美术、幼教的考生按1:3的比例确定,其余考生按1:2的比例确定,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定于2015年1月11日8:30开始在巴蜀中学鲁能校区进行,具体地点见现场指示牌。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并签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面试形式
报考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幼教、特教的考生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核,其余考生面试采取片段讲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采取专业技能考核方式的考生面试准备时间为10分钟,采取片段讲课方式的考生面试准备时间为30分钟。
(四)面试内容
专业技能考核内容:
1.音乐技能测试考核内容:歌曲弹唱和特长展示。考场提供电子琴,如需其它器材,考生自备。
2.舞蹈技能测试考核内容:舞蹈专业技能和特长展示。考场提供电子琴,如需其它器材,考生自备。
3.美术技能测试考核内容:考生根据评委现场指定的绘画题材进行素描写生和特长展示,特长内容由考生自选。画夹、画板等绘画工具自备。
4.体育技能测试考核内容:由评委组指定体育教学内容进行测试和特长展示。
5.幼教技能测试考核内容:以才艺表演的方式进行幼儿教学相关技能展示。考场提供电子琴,如需其它器材,考生自备。
6.特教技能测试考核内容:由评委组指定特殊教育教学内容进行测试。
片段讲课内容:
由评委组根据报考岗位,在所报的学科、学段现行教材中现场抽取。
(五)面试最低分要求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评委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2015年1月12日12:00前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按照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综合基础知识。体检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和地点于2015年1月12日12:00前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二)签订协议
拟聘人选于2015年1月15日20:00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完善相关手续。逾期不签订协议者,视为放弃资格。
(三)资格复审
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须于2015年7月30日前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岗位除外)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奉节县教育委员会人事科报到,并于2015年7月30日前将档案送达奉节县教委人事科,接受县人社局和县教委的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经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者,取消拟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拟聘岗位。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和复审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待遇按重庆市事业单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员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奉节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6551092(县教委),56525151(人社局)
报名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王开航13668486087
县教委:刘鹏程13908269411邹留伊君1399653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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