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垫江县招聘教师67名简章
2015年重庆市垫江县招聘教师简章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67名工作人员。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15日8:30-24:00。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重庆市垫江县招聘教师简章发布如下。
2015年重庆市垫江县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67名)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67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垫江县面向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执行。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纪律处分记录。
3.体检合格,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
5.自愿在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以上,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已参加垫江2015年公招教师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未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
四、竞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招聘岗位。本次招聘按照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择优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简章发布
招聘简章分别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垫江县教育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按本人所学专业对口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网址:http://cqdjwpzl.x9.fjjsp01.com/all/pstart!index.action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若提供虚假或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15日8:30-24:00。
报名联系电话:(023)74669348
2.现场初审确认
现场初审确认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现场初审确认地点:垫江县教委五楼会议室。
现场初审确认所需材料
①考生网上打印《垫江县面向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委托现场初审确认者,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等确认所需相关材料。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予以报名,未初审或初审不合格者,报名信息作废,现场初审确认报名者按相关规定,每人每科缴纳考试费50元。
3.打印准考证
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7月19日上午12:00,在报名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1.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其中音乐、地理、村小学岗位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费。
2.笔试
(1)时间及地点
笔试均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考生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以免误考。
(2)科目
①公共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②专业科目测试: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所报考学科普通高中段学科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面试
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本次招聘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音乐、体育、计算机学科面试为说课和技能考察,分值为100分,说课占40%、技能考察占60%。其余学科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说课前备课30分钟,说课7分钟。说课内容为我县现行高中段必修课教材。说课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技能考察内容由评委现场确定。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2015年7月26日,考生须在2015年7月26日早上7:00前进入面试候考室,不按时到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自负。
面试地点:垫江县职教中心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每项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对应《岗位一览表》招聘单位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单位。
5.体检
(1)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1:1)对岗确定体检人员(拟聘对象)。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学科知识成绩、学历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请各位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5年7月31日早上7:00前到垫江县教育委员会院坝内集中,不按时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后果自负。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签订意向协议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聘对象,并签订聘用意向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 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委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合格者须于2015年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垫江县教育委员会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邮寄到垫江县人才交流中心。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当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科知识成绩、学历高者优先)。
在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以及考察中、考察后出现的缺额或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7.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垫江县教育委员会网站公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均不再电话通知。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8.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有关合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采取辞职或辞聘方式处理,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委共同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必须严格按照简章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招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再参加垫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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