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城口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重庆城口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发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因工作需要,城口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工作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开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楼)。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6年重庆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口县人民法院
公开招聘聘用制(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城口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城口县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城口县辖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法院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国家认可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4日至1997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 计算机中文录入50字/分钟及以上且正确率不低于900‰。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⑦在读的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⑧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人数为16名,其中书记员15名,计算机工作人员1名(限计算机类专业)。男女不限。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开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 报名地点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楼)
3. 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非城口户籍人员需提供村(社区)出具的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证明,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及打印填写《城口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本人6个月以内一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提交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人民法院,根据本简章规定审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立即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字数录入不达标则取消考试资格。
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于2016年11月17日9:30-12:00在城口县职教中心实作实训楼3楼进行。参加测试人员务必于2016年11月17日8:30前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实作实训楼底楼报到。
经资格审查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合格者,于2016年11月17日下午14:30-17:30在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指标。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笔试、面试考场。
1. 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待定
笔试成绩公布:2016年11月19日下午3点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大厅张贴处。
2、面试
时间:2016年11月20日全天
地点:待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1:1.5比例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县人民法院配合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拟定合格人选
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保留两位小数)按1:1比例确定合格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拟定的合格人选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有无违法乱纪行为和受到治安、刑事处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
(六)公示
1、经过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
(七)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1、本次所招聘的聘用制文职人员为编外聘用制人员,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2、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续签。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协议,人事档案等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城口县法院现有聘用制人员标准执行,另外有业绩考核奖。
本公告由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922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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