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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6-11-23 13:06:04 字号: | | 【 打印 】
  重庆市开州区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发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现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和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公开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本次报名实行远程网络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考核测试采取“先笔试、再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下文。
重庆市开州区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和2017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和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公开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开州区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和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公开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开州区工作5年及以上;
  (三)具体岗位要求见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四)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六)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考生对照本《简章》及《职位一览表》的条件要求,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的招聘职位。实行考生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时考生本人须在《开州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的“诚信承诺”上签字。若考生以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具有其他经认定为违规违纪报考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实行远程网络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1)远程网络邮箱报名: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下午17:30结束。逾期不再接收网络邮箱报名。邮箱地址为:961410568@qq.com。报名联系电话:023-52255919,联系人:曹宏玲、陈仲威。考生应完整真实填写《报名表》,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电子件发送到远程网络报名邮箱进行报名资格网络初审。网上初审合格者,由区卫计委以邮件方式反馈考生,通知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2)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地点: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楼会议室(重庆市开州区开州大道中段193号)。
  3.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12月1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地点: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楼会议室(重庆市开州区开州大道中段193号)。
  坚持落实责任到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区人社局、区卫计委会同招聘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生提供《报名表》和按顺序装订成册的一式三份个人纸质自荐材料,以及报名所需的资料和证件原件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
  个人自荐材料应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主要内容须包括:(1)个人自荐书;(2)本人身份证、所在高校加盖鲜章的在校学科成绩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证明原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3)往届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4)有获奖经历的,应提供获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5)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照通知的测试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测试。
  五、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采取“先笔试、再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即:若招聘职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1:5的比例时,则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试;若招聘职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低于1: 5(不含),则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测试。
  (一)专业知识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在开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下,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其中:
  1.对采取“先笔试、再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测试的职位:面试比例为1:2,根据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同时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开始前,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面试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对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测试的职位:面试比例为开考比例(即1:3);对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则按“进入面试考生人数×开考比例”的公式重新确定招聘名额(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整数),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急需紧缺职位,经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因参加面试人数少而未形成竞争的职位,须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测试总成绩分别于笔试、面试结束后1-2个工作日在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xhrss.gov.cn)上进行公示。
  所有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下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并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若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签订了就业协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和《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等政策规定执行,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组织、编办、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考生可登陆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重庆市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批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须在开州区至少服务满5年,其中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及以上,才能申请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由考生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专业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岗位除外),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开州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附件:
  1.开州区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和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开州区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和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公开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序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人员

性质

经费

性质

岗位

名称

岗位等级

招聘数量

学历条件

专业条件

其他条件

备注

1

区卫计委

区人民医院

事业

差额

麻醉科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1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麻醉学专业

   

2

区卫计委

区人民医院

事业

差额

儿科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2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儿科学专业

 

儿内科、儿外科各1名

3

区卫计委

区人民医院

事业

差额

内分

泌科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1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内科学专业(内分泌方向)

   

4

区卫计委

区人民医院

事业

差额

心内科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1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内科学专业(心血管病方向)

   

5

区卫计委

区人民医院

事业

差额

肛肠科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1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外科学专业、中医外科学专业

   

6

区卫计委

区人民医院

事业

差额

神经

内科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1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神经病学专业

   

7

区卫计委

区人民医院

事业

差额

口腔科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1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口腔医学专业、口腔临床医学专业

   

8

区卫计委

区人民医院

事业

差额

肝胆

外科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1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外科学专业(肝胆心胸外科方向)

   

9

区卫计委

区人民医院

事业

差额

医学

影像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1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10

区卫计委

区人民医院

事业

差额

财务科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1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财务管理专业、会计专业、会计学专业、审计学专业、审计专业

   

11

区卫计委

区人民医院

事业

差额

总务科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1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机械工程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系统工程专业

   

12

区卫计委

区人民医院

事业

差额

信息科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1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软件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3

区卫计委

区中医院

事业

差额

临床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含全科医学)

   

14

区卫计委

区中医院

事业

差额

中西医结合1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中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

   

15

区卫计委

区中医院

事业

差额

中西医结合2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3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

   

16

区卫计委

区中医院

事业

差额

预防

保健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预防医学专业

   

17

区卫计委

区中医院

事业

差额

超声

医学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医学影像学专业

   

18

区卫计委

区中医院

事业

差额

医学信息管理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医学信息学专业

   

19

区卫计委

区妇幼保健院

事业

全额

临床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含全科医学)

   

20

区卫计委

区妇幼保健院

事业

全额

影像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医学影像学专业、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21

区卫计委

区精神卫生中心

事业

差额

药剂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药学专业、药剂学专业

   

22

区卫计委

区精神卫生中心

事业

差额

护理

专业技术十三级

3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护理学专业、护理专业、高等护理专业、高级护理专业

男性

主要从事精神病护理工作

23

区卫计委

区精神卫生中心

事业

差额

计算机

专业技术十二级

1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计算机类

已取得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证

 

24

区卫计委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事业

全额

公共

卫生

专业技术十二级

3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预防医学专业

   

25

区卫计委

区结核病防治所

事业

全额

临床

门诊

专业技术十三级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26

区卫计委

区结核病防治所

事业

全额

公共

卫生

专业技术十二级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预防医学专业

   

27

区卫计委

临江镇中心卫生院

事业

差额

口腔

专业技术十三级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口腔医学专业、口腔临床医学专业

   

28

区卫计委

临江镇中心卫生院

事业

差额

影像

专业技术十三级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医学影像学专业、医学影像学技术专业

   

29

区卫计委

长沙镇中心卫生院

事业

差额

临床

专业技术十三级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