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遴选公务员提交笔试加分证明材料公告
2017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提交笔试加分证明材料相关事宜的公告已公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各位遴选考生:
根据《2017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符合笔试加分人员,应向所报考的遴选机关提供证明材料。现就有关事宜特别提示如下:
一、提供证明材料时间
按照《公告》规定,符合笔试加分人员应在2017年4月24-25日(因工作需要,农工党市委会和民进市委会提交加分材料时间分别调整为:农工党市委会2017年4月27日下午15:00-18:00和28日全天;民进市委会2017年4月25-26日),向所报考的遴选机关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未办理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提供证明材料地点
考生提交材料的具体地点见附件1。各位考生可联系所报考遴选单位了解相关情况。
三、需提交的加分材料
按照《公告》规定,笔试加分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样式见附件2)、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立功受奖文件(年度考核结果已确定但证书或文件未下发的,需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提交加分材料的方式
考生在提交加分材料时,原则上需本人亲自提交,确因情况特殊,本人不能亲自到场需他人代办的,除提供相关加分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一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加分材料,逾期未提交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考生提交的加分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书、文件骗取加分的,一经查实,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考生提交笔试加分材料地点
2.2017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加分申 请参考式样
重庆市公务员局
2017年4月7日
附件1
考生提交笔试加分材料地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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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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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笔试加分材料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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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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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老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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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人民路252号13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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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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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信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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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楼9楼9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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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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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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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人事处40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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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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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委(市运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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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龙溪新南路183号(市运管局人事教育处9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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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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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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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大厦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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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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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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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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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凤天路13号4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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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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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8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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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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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北城天街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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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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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南城大道17号2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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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房屋执法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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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1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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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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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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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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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旗龙路6号市卫生计生委72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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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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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旗龙路6号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5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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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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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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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干部人事处2212室(江北区五简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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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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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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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市委机关(渝中区沧白路71号党派大楼)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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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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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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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北滨一路359号(工商联大厦)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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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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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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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沧白路71号党派大楼5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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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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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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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中山三路157号汇源大厦1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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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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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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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6号楼组织人事处3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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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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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文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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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学田湾正街1号广场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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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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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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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新牌坊二路40号(市邮政管理局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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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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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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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区政府办公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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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加分申请
(参考式样)
××遴选单位:
本人姓名:××,现工作单位:××。按照《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规定,因本人在××年度、××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获优秀等次,现申请加××分。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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