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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重庆市丰都县遴选5名公务员公告

2017-04-13 16:00:2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上半年重庆市丰都县遴选5名公务员公告发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拟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27日至4月28日上班时间内,在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286号三楼305室)提交报名相关资料。笔试测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09〕151号)执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为100分。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参考最新版的2017年重庆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备考
  2017年上半年丰都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和《丰都县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调事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丰人事领导小组〔2014〕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参加遴选的单位为丰都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正科级行政单位)、丰都县社会保险局(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丰都县红十字会(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遴选5人,具体职位见《2017年上半年丰都县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丰都县内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
  2.原则上要在现单位工作满两年,调动一个单位后重新计算调动年限;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经所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最近3年公开遴选考试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6.其他有关情形。
  公务员工作经历、任职时间、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3月31日。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年龄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二)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拟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27日至4月28日上班时间内,在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286号三楼305室)提交报名相关资料。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已完善的《2017年上半年丰都县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确认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个人信息必须一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作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遴选考试。
  职位遴选名额与报考人数须达到《遴选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遴选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议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四、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测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09〕151号)执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加分。对近三年年度考核(即2014年——2016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5分。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荣立三等功的加4.5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加分累计不超过4.5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科目成绩+加分项目分值;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按照遴选人数以1:2的比例差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员。
  笔试和面试时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考察
  本次遴选实行差额考察,考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按1:2比例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统一考察,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监督与咨询
  本次遴选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70605626
  监督电话:70605688
  附件:1.2017年上半年丰都县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17年上半年丰都县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2017年上半年丰都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通知.doc
  附件1:丰都县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报名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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