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合川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18重庆合川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选聘公告已公布,报考人员在2018年8月11日至8月13日18:00前登录http://61.186.167.227/hcqwyj/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http://61.186.167.227/hcqwyj/czsm.doc)。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重庆合川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合川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本区外公开选聘优秀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计划
选聘区外优秀在职在编教育事业单位人员28名(详见附件1)、区外优秀在职在编卫生事业单位人员22名(详见附件2)。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
三、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3.须为从事所报考岗位相关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区外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不包括按规定应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且近3年度(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截止到报名开始前一天)。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自愿在我区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6.须经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
8.符合《合川区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合川区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附件4)人才引进要求的,按照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规定程序进行。
(二)选聘范围
1.凡符合本次选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选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8月11日至8月13日18:00前登录http://61.186.167.227/hcqwyj/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http://61.186.167.227/hcqwyj/czsm.doc)。服务器关闭申请时间:2018年8月13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10-30kb)。电子照片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权限不再开放。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布。
(二)资格审查
考试考核前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生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一份、身份证、本人毕业(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审查由合川区教委和合川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由合川区委人才办、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主管部门及选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教育事业岗位采取专业科目测试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分值为100分,80分为基本合格线,达到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与选聘单位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再进行双向选择;卫生事业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分值为100分,80分为基本合格线。
考核成绩未到基本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
(四)体检
教育事业岗位体检人选按照双向选择结果等额确定,卫生事业岗位体检人选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总成绩若出现并列,依次以职称高、工龄长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合川区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实施考察。考察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工作单位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选聘有关事宜,将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规定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聘用岗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等。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报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后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及规定办理转聘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由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完成聘用程序直至取消本次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若未满服务期解除聘用合同,解除人事关系,按聘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纪律要求
选聘区外优秀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
本简章由合川区委人才办、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合川区教委、合川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3-42756176(合川区人力社保局)、023-42824178(合川区教委)、023-42750686(合川区卫生计生委);网络技术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83079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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