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南岸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9年重庆南岸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3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09:30-5月21日17:00。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南岸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南岸区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岸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南岸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53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南岸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凡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且自愿在南岸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未到36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五、考试报名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在2019年5月20日09:30—5月21日17:00期间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三)诚信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对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查询照片审核结果
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19年5月22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照片审核。照片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照片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五)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但须在2019年5月22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此科目考试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确认参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确认。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缴费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确认成功的考生,于2019年5月29日14:30—6月2日09:3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期间以及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布。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2才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试费用。
(一)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值各100分。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9年6月2日上午09:00—10:30。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室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教育事业单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2)卫生事业单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2.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2019年6月11日09:30后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3.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
各招聘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其中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但最低不得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1)教育事业单位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以试讲(上课或说课)为主的多种方式进行,时间不低于10分钟。除试讲外,招聘单位将根据学校、学段、学科、岗位的实际需要,选择增加面谈、三笔字及普通话水平测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查、特长展示等作为辅助项目。
(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病例分析、现场操作、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时间不低于10分钟。
专业能力测试程序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专业能力测试考官评定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9年6月12日09:30—6月13日17:00(此科目考试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
专业能力测试地点:请于2019年6月13日下午14:30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09:00开始。专业能力测试要求考生应于测试当日上午08:30前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逾时未到候考室者视为弃权。
4.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两科合计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布
两科合计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
按规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接受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毕业(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19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载明学历、专业及学习形式)、毕业学校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等;
(4)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在资格复查即2019年7月19日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人如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进行资格审查,但应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上述(1)-(6)项材料,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必须交验原件,否则不予认可。委托资格审查可不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但应交验其他材料复印件的原件。
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缴费时间:2019年6月19日—6月20日,09:30—11:30,14:00—17:00。面试费用每人40元。
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0楼1004室)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结构化面试
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如因不符合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被取消面试资格,按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只作一次性递补,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缺考科目的,取消面试资格。
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结构化面试时间:暂定于2019年6月29-30日,每日08:30面试开始。
具体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于2019年6月27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布。面试要求考生应于面试当日上午08:00前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逾时未到候考室者视为弃权。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2019年7月2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布。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详见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栏目。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各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lsbj.cq.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栏目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单位及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的考生请于2019年7月19日当日09:00—11:30,14:00—17:00到重庆市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接受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拟聘公示。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复查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聘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各主管部门审核、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南岸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期间不得向区外流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提出流动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网上发布的相关通知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九、简章解释
本招聘简章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岸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023-62986601
南岸区教委:023-62900046
南岸区卫健委:023-62989702
附件1:南岸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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