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綦江区街道辖区学校和区教委直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19年重庆綦江区街道辖区学校和区教委直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0人。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23日。报名地点:綦江区教委人事科(南州中学内教育博物馆底楼)。笔试包含时事政治。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重庆事业单位课程。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19年面向全区选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9年綦江街道辖区学校和区教委直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坚持总体稳定、局部调整、均衡配置;引导分流、消化富余、改善结构;坚持德才并举、有序流动、服务期限,不影响流动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原则。根据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綦江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2019年面向全区选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2019年綦江区街道辖区学校和区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共选聘工作人员150名。
二、选聘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选聘资格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良好,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近三年(2016年7月1日至今)未受到任何处分和通报批评,无师德师风“不良记录”;
3.在本区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及以上;
4.教学岗位类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经获得“教师节”、“七一”区教育工委、区教委(街镇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2)现场赛课曾获责任区(学区)一等奖或区(县)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3)曾获区教委表彰的学科教学质量奖项教师(教学质量监测先进个人、单科优秀教师);
(4)2017-2018 学年度任教班级学生学业成绩在全区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排名前50%。
5.非教学岗位类:具有相应选聘岗位工作要求的资质。
(二)选聘报名资格范围及要求
1.本区在编在岗教育系统工作人员。
2.学历及专业等条件参见《綦江区2019年面向全区选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3.备注为“定向”的岗位限超编严重的三角中学、隆盛中学、石角中学、乐兴中学、郭扶中学、高庙学校、高青学校、蒲河学校、三会学校、镇紫学校、紫荆学校的教师报考。未注明“定向”岗位的面向全区选聘。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2019--2020学年中任教高三年级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未经区委组织部同意的抽调借用到系统外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23日(截止时间:2019年7月23日18:00整)。
2.报名地点:綦江区教委人事科(南州中学内教育博物馆底楼),电话:85880810、85880129。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关任职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学校签章同意的报名表、近期本人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等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4.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本人凭身份证于2019年7月26日下午4:00—5: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为笔试、专业测试和业绩加分(见附件2)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总分100分):
1.主要考察教师掌握教育法律法规(含《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及与教师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高中、初中、小学综合知识。
(二)专业测试(100分)
1.教学岗位采取模拟上课方式。时间7分钟,应试人员按规定教材内容提前准备15分钟(考场不提供教具和其他电子、音响设备)进行模拟上课,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素养,由考官组综合评分。
2.非教学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应试人员在5分钟时间内回答与教育相关的问题。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素养、组织、思考等综合能力,由考官组综合评分。
四、选聘安排
(一)选聘时间与地点:2019年7月27日上午8:00,重庆市綦江南州中学校(具体见准考证)。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业绩加分。
五、调动
(一)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调动人员。
(二)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业绩加分、年龄大小(以身份证为准)为序从高到低等额比选。
(三)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调动。
(四)拟调动人员在区教委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区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一)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其考试成绩,5年内不得参加区教育系统选聘,并记 “师德不良记录A”一次,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理。
(二)强化“真实保证”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把关不严为报考者出具虚假证明等不实材料的,予以通报,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
(三)不能影响下学年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本次选聘工作在区纪委派驻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纪检组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1. 綦江区2019年面向全区选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2. 綦江区2019年面向全区选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绩加分细则
附件3. 綦江区2019年面向全区选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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