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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3-07-07 16:25:50 字号: | | 【 打印 】

南川区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南川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职位详见《南川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的)。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5月20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或者能够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