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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4-05-12 17:29:49 字号: | | 【 打印 】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满足学院发展对高学历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水利局研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面向社会招聘10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附表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精神;
3.具备《一览表》列出的招聘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五官端正;
5.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在本学科范围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3月31日截止)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试讲、面试、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联系方式
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完成。方式如下: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在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表2),如实填写后发至电子邮箱:cqsdrsc@163.com,(邮件标题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填写:人才层次(博士或硕士)、专业、毕业学校、姓名、应聘部门(如硕士土木工程武汉大学李兵建筑工程系)。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止(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受此时间限制)。
联系人:张洪英、郎成爽 
联系电话:023-49838491;023-49839035
(二)资格初审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予以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我院通知持有关证件(其中2014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加盖鲜章)并经应聘人员签字的报名表),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学院组织的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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