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14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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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2014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顺利实现我县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3名。其中,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名,县中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县精神卫生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县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招聘专业详见《巫溪县2014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服从安排,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3月1日;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自愿在我县卫生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社保、纪检监察、编办、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及时间:
(1)重庆市汇博人才市场(北部新区天宫大道100号附32号),报名时间2014年3月2日上午9:00~13:00。
(2)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五楼公务员管理科,报名时间2014年3月5日-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联系电话: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51527870
巫溪县卫生局:023-51521196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出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加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