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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政法干警招录笔试成绩公告

2013-10-31 17:32:21 字号: | | 【 打印 】
  重庆市公务员局
  2013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
  笔试成绩及有关事宜公告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3年重庆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与教育科目考试总成绩60分(百分制)。特别提醒,合格分数线仅是对参加考试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各职位进入体能测评或面试的最低分数,由该职位从高到低按照体能测评或面试比例确定。
  二、成绩查询
  (一)2013年10月31日9:00后,考生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成绩查询”栏,通过输入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的方式,可详细查询本人的笔试总成绩、单科成绩、本人所报职位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及本人在所报职位笔试成绩的排名情况。
  (二)请未打印报名信息表、准考证遗失的考生,于2013年11月1日至11月4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及报名序号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三)请忘记准考证号的考生,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首页,依次点击“在线服务”——“成绩查询”——“找回准考证号”栏,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找回准考证号。
  (四)若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申请对本人考试成绩进行核查。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核查,要求对主观题科目核查成绩的,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于公布考试成绩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提出申请,填写《人事考试核查成绩申请表》,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公布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的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三、工作安排
  (一)现场复审报名资格。按照公告规定,复审报名资格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负责。请进入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的考生,下载并填写《2013年重庆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资格复审表》(附件1),同时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报名信息表等相关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体能测评、面试及体检安排,详见附件2、3、4。
  附件:
  1.2013年重庆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资格复审表.doc
  2.重庆市2013年政法干警定向招考复审报名资格工作安排表.xls
  3.重庆市2013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体能测评工作安排表.xls
  4.重庆市2013年政法干警定向招考面试及体检工作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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