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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2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013-08-18 00:07:14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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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为便于考生了解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特编写本考试大纲,供报考者参考。


  一、考试目的


  专业科目考试是针对考生报考职位专业要求而进行的考试。通过专业科目考试,考察考生运用教育理论及教育政策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写作水平和英语口语表达,翻译技能及书面表达能力,从而达到对应试考生进一步筛选的目的。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根据招录职位的工作要求,按岗位分别测试教育理论水平、英文写作和英语口语,专业科目考试分值为100分,其中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职位加试英文写作及英语口语占50%,教育理论水平测试占50%。合格分数线由市教育委员会统一划定,低于专业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三、考试方式、时限


  (一)方式:命题考试,集中阅卷评分;


  (二)时限:每一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考;


  (二)考试地点: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请考生自备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所需文具;


  (四)考试中不得使用电脑、电子词典、手机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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