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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面向全国选聘2人 17日起报名

2013-08-26 16:10:03 字号: | | 【 打印 】

  重庆市江北区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教研队伍结构,选拔优秀人才,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国公开选聘2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国各级党校、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在编在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中专学校、国民教育系统内的高中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语言表达能力较强,业务水平高,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6.自愿在江北区服务5年以上;


  7.身体健康;


  8.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见《江北区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党的纪律处分或行政纪律处分期间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岗位确定、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江北区人才市场(江北区建新西路2号北城艺术大厦12楼)[观音桥步行街新世纪百货旁];


  4.选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应达到比例1:3,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则按比例递减选聘计划直至取消选聘。


  联系电话:67877016(报名地址咨询)


  67874714(招聘政策咨询)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推荐表》(须贴照片)、《承诺书》、《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样表见附件),其中《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可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前呈报;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教学和科研能力的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3.本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呈报表》(复印件上需加盖所在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4.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8月23—24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各占10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8月25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最后一名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若未达到1:3比例,则按比例递减选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选聘。其中,属高层次或紧缺特殊人才的,经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等额进入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不能低于60分。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采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相关要求请于8月29日查看江北党建红心网(www.jbdj.com.cn),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选聘人员无故放弃选聘的,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江北区同类选聘,并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2012年9月1日(星期六)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选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选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江北区委组织部、江北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其缺额在该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江北区委组织部和江北区人社局派出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在考察时进行资格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取消选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岗位确定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人专业、学历等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工作单位及岗位。


  (七)公示


  对拟选聘人员在江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江北党建红心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选聘不负责解决其家属调动、住房等问题。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各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区监察机构要加强对选聘工作的全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和咨询电话,受理选聘工作过程中反映的问题。


  六、其他


  选聘中的资格审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选、考察人选、拟选聘人员等信息在江北党建红心网(www.jbdj.com.cn)上公布。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67759430(区纪委)

 


  附件:


  1.《重庆市江北区2012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2.《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4.《承诺书(样式)》

 


  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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