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半年重庆市录用公安人民警察公告解读
10月24日,《201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公告》发布,硕文教育专家为您权威解读,下面是各位考生需要引起重视的地方。
一、四个关键时间
一是网络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8日24:00在网上报名。
二是网上缴费时间。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1年11月1日前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公务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是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6日24: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者通过“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是笔试时间。2011年11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二、两个重要资格
1.不同报考人群,学历要求各异
针对重庆市常住户口人员:2011年10月24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非重庆市常住户口人员:2011年10月24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类人群,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其需取得相应学历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即2012年1月31日前取得学历的即可报考。
2.年龄要求更为严格
18-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4日至1993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相较于上半年招录考试,对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要求没有做出延长的特殊规定。
三、部分专业、学历开考无限制
招考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各招考职位面试比例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
这里需要重点注意的是专业要求仅为公安学类的职位、学历要求仅为研究生的职位和安防技术职位、法医职位外,这几类没有以上的开考限制。并且即使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亦不减少招录指标。
四、体能测试合格标准更严格
公告规定,报考各区县公安人民警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当地区县人力社保局牵头,与当地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的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在上半年的招录考试中,规定体能测试有2项及以上达到规定标准的为合格。显然体能测试合格标准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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