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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2013年公开招聘煤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3-07-25 16:08:31 字号: | | 【 打印 】

奉节县2013年公开招聘煤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确保我县煤矿行业安全生产,优化人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奉节县煤炭安全监管中心工作人员6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安排;
    (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且具有2年及以上煤矿行业工作经历;有5年及以上煤矿安全监管行业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68年5月30日及以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具有煤矿开采技术专业、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矿山机电专业、矿山安全技术与监察专业、矿山地质专业等煤炭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包括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期未满未解除协议的特岗教师、选派大学生);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29日至5月30日工作时间内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7室报名,报名咨询电话:56525151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50元/人。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如有发现报考条件不符合的已缴费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息通知取消报名资格并办理退费手续)。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传真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3年6月1日9:00-16:00到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7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拟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煤炭工业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笔试
    全县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作答,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印的《综合基础知识》及煤矿相关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煤矿专业知识占70%。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6月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http://fj.cq.gov.cn/index/)上进行公示。
    2、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煤炭工业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http://fj.cq.gov.cn/index/)上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40元/人。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http://fj.cq.gov.cn/index/)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数,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一样时,加试一轮面试。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核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和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审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核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奉节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总成绩、报考岗位等。公示期间,考生因被检举且查证后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聘任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上,只有中专学历的则聘任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上,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其他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6525151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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