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福州仓山区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10人公告
2015福建福州仓山区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10人,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照常),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建设宜居宜业的新仓山,推动福州跨越赶超,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竞争性选拔10名科级领导干部。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及职数(10个)
1、区监察局副局长1名;
2、区商务局副局长1名;
3、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1名;
4、区审计局总审计师1名;
5、区农林水局总农艺师1名;
6、乡镇副镇长5名(仓山镇、城门镇、盖山镇、建新镇、螺洲镇各1名)。
上述10个职位均为副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岗位。
二、竞争性选拔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1、区监察局副局长、区商务局副局长岗位,选拔范围为本区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全民事业单位干部(含现任区属学校<含进修校、少年宫>校<园>级干部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副股级以上干部,不含专岗专用的事业编制村<居>书记)。
2、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区审计局总审计师、区农林水局总农艺师及5个副镇长岗位,选拔范围为本区在编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干部及全民事业单位干部(含现任区属学校<含进修校、少年宫>校<园>级干部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副股级以上干部,不含专岗专用的事业编制村<居>书记)。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1970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副科级以上干部报考可放宽至1968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科级以上干部报考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报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区审计局总审计师、区农林水局总农艺师职位的,应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放宽为满3年),且在仓山区工作满1年;
5、身心健康;
6、具备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仓山区2015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计算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
在职学历(学位)须以组织部门确认为准,报考专业条件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规定审核,职称以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专技人员职称资格证书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5、未满任职试用期或提拔任职不满1年的;
6、当年度受到效能告诫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情况的。
四、竞争性选拔的工作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步骤进行。其中,乡镇副镇长岗位统一报名、笔试、面试、考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
(一)发布公告
区竞选办于2015年11月5日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照常)
2、报名方式:统一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者应携带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同意)、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二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5张(含电子档照片),到区竞选办报名。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参加竞争性选拔资格。
竞争性选拔咨询点:区竞选办,地址: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咨询电话:0591-83139158,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照常)。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选拔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10:1。如经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乡镇副镇长职位的人数不足50人,则根据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按不低于10:1比例重新确定实际选拔人数;如经资格审查合格报考其他职位的人数不足10人,该职位取消竞争性选拔,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区竞选办通知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竞争性选拔资格。
(四)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11月28日左右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现任副科级干部:每任副科级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现任正科级干部:每任副科级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笔试成绩加1分,每任正科级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笔试成绩加1.5分,两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公布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按照面试人数与选拔职位数5: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5名者一并列入)。面试人选经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审定后,区竞选办将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在我区公告栏上进行公布,同时将面试的时间及相关要求通知到面试对象本人。对于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的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12月中旬左右。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及与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等。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纪实。面试的顺序由报考同一职位的入围者抽签决定。
每个面试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按100分制量化计分,面试评委当场打分、当场亮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5位评委的平均分计算每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布考试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每位应试者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经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竞选办将考试总成绩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区政府公告栏进行公布。
笔试委托省级专门考试机构命题、阅卷、评分;面试委托省级专门考试机构组织。
(五)组织体检
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数3: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列第3名者一并列入),由区竞选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区竞选办抽调人员组成干部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中反映的情况影响任职的,不作为拟任人选考虑。
(七)决定任用
1、确定拟任人选。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和各职位总成绩排名,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报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2、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并征求效能、纪检监察、检察、综治、计生、文明等部门意见。
3、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办理任职手续(若拟任人选原是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其副科任职时间从原任副科时间起计算)。乡镇副镇长的拟任人选,决定任命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
对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相应职位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经组织考察但未能任用的优秀干部,列入后备干部进行跟踪培养。
四、对竞争性选拔工作的监督
区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对竞争性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以保证选拔过程及结果的公正。区纪委、监察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91-8344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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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2015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福州市仓山区2015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建设宜居宜业的新仓山,推动福州跨越赶超,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竞争性选拔10名科级领导干部。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及职数(10个)
1、区监察局副局长1名;
2、区商务局副局长1名;
3、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1名;
4、区审计局总审计师1名;
5、区农林水局总农艺师1名;
6、乡镇副镇长5名(仓山镇、城门镇、盖山镇、建新镇、螺洲镇各1名)。
上述10个职位均为副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岗位。
二、竞争性选拔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1、区监察局副局长、区商务局副局长岗位,选拔范围为本区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全民事业单位干部(含现任区属学校<含进修校、少年宫>校<园>级干部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副股级以上干部,不含专岗专用的事业编制村<居>书记)。
2、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区审计局总审计师、区农林水局总农艺师及5个副镇长岗位,选拔范围为本区在编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干部及全民事业单位干部(含现任区属学校<含进修校、少年宫>校<园>级干部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副股级以上干部,不含专岗专用的事业编制村<居>书记)。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1970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副科级以上干部报考可放宽至1968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科级以上干部报考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报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区审计局总审计师、区农林水局总农艺师职位的,应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放宽为满3年),且在仓山区工作满1年;
5、身心健康;
6、具备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仓山区2015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计算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
在职学历(学位)须以组织部门确认为准,报考专业条件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规定审核,职称以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专技人员职称资格证书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5、未满任职试用期或提拔任职不满1年的;
6、当年度受到效能告诫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情况的。
四、竞争性选拔的工作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步骤进行。其中,乡镇副镇长岗位统一报名、笔试、面试、考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
(一)发布公告
区竞选办于2015年11月5日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照常)
2、报名方式:统一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者应携带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同意)、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二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5张(含电子档照片),到区竞选办报名。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参加竞争性选拔资格。
竞争性选拔咨询点:区竞选办,地址: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咨询电话:0591-83139158,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照常)。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选拔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10:1。如经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乡镇副镇长职位的人数不足50人,则根据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按不低于10:1比例重新确定实际选拔人数;如经资格审查合格报考其他职位的人数不足10人,该职位取消竞争性选拔,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区竞选办通知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竞争性选拔资格。
(四)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11月28日左右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现任副科级干部:每任副科级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现任正科级干部:每任副科级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笔试成绩加1分,每任正科级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笔试成绩加1.5分,两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公布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按照面试人数与选拔职位数5: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5名者一并列入)。面试人选经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审定后,区竞选办将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在我区公告栏上进行公布,同时将面试的时间及相关要求通知到面试对象本人。对于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的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12月中旬左右。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及与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等。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纪实。面试的顺序由报考同一职位的入围者抽签决定。
每个面试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按100分制量化计分,面试评委当场打分、当场亮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5位评委的平均分计算每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布考试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每位应试者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经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竞选办将考试总成绩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区政府公告栏进行公布。
笔试委托省级专门考试机构命题、阅卷、评分;面试委托省级专门考试机构组织。
(五)组织体检
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数3: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列第3名者一并列入),由区竞选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区竞选办抽调人员组成干部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中反映的情况影响任职的,不作为拟任人选考虑。
(七)决定任用
1、确定拟任人选。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和各职位总成绩排名,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报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2、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并征求效能、纪检监察、检察、综治、计生、文明等部门意见。
3、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办理任职手续(若拟任人选原是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其副科任职时间从原任副科时间起计算)。乡镇副镇长的拟任人选,决定任命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
对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相应职位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经组织考察但未能任用的优秀干部,列入后备干部进行跟踪培养。
四、对竞争性选拔工作的监督
区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对竞争性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以保证选拔过程及结果的公正。区纪委、监察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91-8344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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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2015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福州市仓山区2015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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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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