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平市松溪县校园保安聘用公告
松溪县校园保安聘用公告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教安[2013]26号)的要求,2015年11月10日,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同意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增聘17名校园保安员。为确保增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特制定本方案。
一、增聘数
共增聘17人,分别是县一中2人、二中2人、三中2人、实小2人、人小2人、水小1人、河小2人、郑墩小学1人、茶平中学1人、茶平小学1人、渭田中心幼儿园1人。
二、条件。
1、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工作纪律、吃苦耐劳的男性,原则上初始使用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优先。
2、需提交的材料。身体健康证明(体检),公安机关审查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享受社保,社保费用由用人学校支付,月工资1500元。
四、招聘程序
1、录用程序。符合前述条件,热心校园保安的人员,携带体检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育局安全股报名。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拟选用人员,拟选用人员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查后,由我局发函,与南平市劳务派遣公司松溪分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条件审查。由县教育局和县校园治安联防大队组成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无违法犯罪情况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审查。
3、招聘程序。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数时,由审查小组会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共同审查确定录用名单;若报名人数多于招聘人数时,由县教育局和县校园治安联防大队组成的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按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热心校园保安和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面试,择优录用。
4、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3月15日
5、具体联系人。县教育局安全股,叶老师,电话2331216。
五、其他
本方案公示于县有线电视台、县教育局网站、县教育局大厅、县实验小学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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