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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一)

2016-07-28 08:43:38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福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一)发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获悉,鉴于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9日,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具体要求详见下文。
2016年福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一)
  福州大学创建于1958年,地处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鉴于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资格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位

性别

01

计财处财务人员

(专技岗位)

1

会计(学)、金融学、税务、经济学、统计学、财务会计(教育)

硕士及以上学位

02

计财处财务人员

(专技岗位)

1

会计(学)、金融学、税务、经济学、统计学、财务会计(教育)

硕士及以上学位

03

计财处财务人员

(专技岗位)

1

会计(学)、财务管理、税务、金融学、会计与审计、统计学、财务会计(教育)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04

计财处财务人员

(专技岗位)

1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05

监察审计处审计人员(专技岗位)

1

会计(学)、审计学,审计(实务)、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财务会计(教育)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福州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http://rsc.fzu.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9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明确报考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且须提交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1)《2016年上半年福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提交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应聘者须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9日16:00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视为不符合条件)将上述的《报名表》电子版、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发送E-mail至rszp1@fzu.edu.cn,邮件主题注明“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一)报名:×××(姓名)+岗位代码”,例如“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一)报名:李四+01”。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校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州大学招聘信息网公布。同时,通过初审的人员学校将发送其准考证至个人邮箱,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名费
  我校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于来校参加笔试时收取,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七、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州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http://rsc.fzu.edu.cn)。
  八、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用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十、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2、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3、符合福建省以及学校引进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条件的,还可享受省、学校规定相应的引进人才待遇。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编:350116
  电话:0591-22865282
  联系人:杜老师、连老师
  十二、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5580。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16年7月26日
  附件: 2016年上半年福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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